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新城党委、管委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门,西咸集团,园办,各驻区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已经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区残疾人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新区残疾人工作,结合新区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建立健全新区各级残联组织,推进残疾人工作和服务创新,不断提升对残疾人的权益维护、日常服务水平,引导广大残疾人自立自强,努力为谱写新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力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主动为残疾人解难题,全面消除残疾人融入社会的障碍,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作用,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坚持群众观点。始终把群众性作为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特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密切联系残疾人,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努力将残联组织建设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贴心人”。

3.坚持问题导向。始终警惕“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问题,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和担当,从残疾人工作最薄弱的短板入手,从残疾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基层组织建设薄弱、服务残疾人能力不强等短板和问题。

(三)目标要求。通过健全新区残疾人工作机制,创新优化服务模式,构筑完善的残疾人组织体系,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形成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营造全社会助残浓厚氛围,聚力政治引领、精准康复、民生保障、环境建设,建设“活力残联、贴心残联、阳光残联”,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融合共享,推动新时代新区残疾人事业追赶超越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工委领导、管委会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成立新区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新区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研究解决残疾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残联向党工委、管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落实稳定的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纳入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重大惠残举措列入新区民生实事,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以及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加强残联组织体系和干部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新区各级残联组织。筹备召开新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一次代表大会,吸纳社会各界精英代表进入残联工作体系,选举产生新区残联第一届主席团和理事会班子,成立新区残疾人联合会,设立新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立健全街镇残疾人工作组织机构,充实基层残疾人工作力量,强化服务职能,提升工作效能,扎实履行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

2.加强社区组织建设进一步健全和规范村(社区)残协组织,理顺领导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残协工作与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有效联动,实现村(社区)残疾人工作全覆盖。村(社区)残协负责全面掌握残疾人基本情况,了解残疾人实际需要,为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文体活动等服务,密切联系残疾人,反映其呼声。逐步实现新区村(社区)残协组织全覆盖,全面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网络和“职责明确、一专多能”的基层残疾人工作队伍。

3.加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在已成立肢残人协会的基础上,逐步成立新区盲人协会、聋人协会、智力残疾人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大力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健全协会组织体系,改善协会工作条件,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办公和活动经费、场所、设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服务和活动,扩大服务本类别残疾人覆盖面。

4.加强新区各级残联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专兼职结合的思路,为各级残联选拔培养一批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想干事、能干事的优秀干部,为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注入活力。建立残联干部联系服务残疾人制度,明确残联干部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鼓励残联干部同残疾人家庭结对子,做好联系服务,帮助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5.加强残联残协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按照“聘得来、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的思路,以“强基育人”为抓手,优化队伍结构,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完善考核制度,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待遇,推动专职委员队伍由“有”向“好”转变。

(三)提升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

1.夯实残疾人公共服务基础制定实施新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发挥新区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推动建设具有残疾人康复、托养和综合服务功能的专业化残疾人服务中心,不断提升新区残疾人服务水平。加强资源整合,构建新区、镇街联动的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改变基层残疾人服务资源分散、管理分割的局面,实现信息共享、促进服务联动,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补齐残疾人服务保障短板,促进残疾人多种形式就业,大力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辅助器具等服务事业和产业发展。

2.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及时准确掌握困难残疾人情况,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困难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建立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切实为残疾人排忧解难。

3.加大残疾人事业保障力度。建立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新区财政预算,根据财政收入增长情况逐年增加,逐步加大对残疾人民生保障和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依法依规征收、使用、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加强残疾人权益保护,新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健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政策体系,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新区残疾人工作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公安、司法等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推动建立健全残疾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健全残疾人维权信访工作网络,及时疏导矛盾,将残疾人的困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4.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城市建设标准体系,全面提升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水平。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法对新区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委托残疾人、妇女、老龄等有关团体(工作机构)联合聘请监督员,对公共设施、城市(城镇)道路、住宅小区等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进行监督。加快推进机关、学校、社区、大型商场超市、公园、公共停车场、社会福利机构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积极推进村镇无障碍环境建设。新区风景名胜区、文化观演场所、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无障碍旅游服务线路,设立无障碍服务导览图,硬件服务设施实现无障碍化。城市新增公交车辆优先选择低地板公交车。医院、银行、车站、行政审批办公场所等公共服务机构,要为肢体、听力和视力残疾人提供无障碍服务。完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制度,对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贴。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产权单位要加强对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公共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5.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举办各类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扶持新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创建一批残疾人自主创业示范店,谋划搭建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残疾人需求,定期研究残疾人就业创业工作,完善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不断健全残疾人就业工作机制。

6.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化、类别化服务需求,强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体系。依托现有的幸福院、养老院、街镇卫生院等公共服务设施,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或日间照料服务。鼓励和扶持社会资本,为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或日间照料服务。大力建设社区残疾人日间照料中心和残疾人社区服务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社区重度残疾人提供照料服务。推动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制定好新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方案、残疾人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明确新区残疾人托养业务的工作标准、经费保障、服务规范,定期举办残疾人托养服务相关培训,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推进新区残疾人托养工作健康发展。

7.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公共医疗机构要对残疾人就医进行优先照顾,对贫困残疾人免收诊查费。积极推进精神病人门诊治疗性基本药物免费制度。加大实施残疾少年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合理确定救助范围、内容、标准,完善新区配套措施,对残疾少年儿童应救尽救。不断完善细化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制度。深入推进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残疾人提供健康档案管理和社区康复服务。新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设立康复医学科。依托新区内的医院、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中心。加强康复人才培养,积极推进新区医学高等院校设立康复专业。

8.保障残疾人文化体育需求。要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场所无障碍服务设施建设,根据残疾人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开展有益于残疾人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落实持证残疾人免费进入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规定。举办残疾人文艺汇演、艺术展示、残疾人运动会等活动,对参加国际、国内、省级大赛取得优异成绩的残疾人给予奖励。

9.加强残疾预防工作。要统筹好卫生健康、残联等相关部门的残疾预防工作经费,开展以社区和家庭为基础、覆盖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残疾预防。残疾预防责任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疾病致残、伤害致残等重点领域的残疾预防工作。实施残疾监测和早期干预,建立儿童残疾筛查制度和残疾报告制度,做好残疾评定工作,实施新生儿及重点人群听力基因检测等残疾预防干预项目。加大残疾预防宣传,开展残疾预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与能力。

(四)改进和创新残疾人工作载体和方式

1.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依托残疾人三代证及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抓好新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建立健全残疾人数据收集录入、分析研判、应用转化机制,全面掌握新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加强新区各部门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残疾人口基础数据库和残疾人服务资源信息库。以残疾人需求引领组织转型,创新和完善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托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服务管理方式,科学开发助残扶残项目,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

2.拓展社会化工作方式通过宣传动员、政策扶持等方式,大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加快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健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的政策措施,扩大购买服务规模,放大购买服务效应。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发挥自身作用,加强群团组织之间的协同联动,做好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大力发展和壮大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积极组织实施慈善公益项目,营造浓厚的志愿助残氛围。

3.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新区各级宣传部门要把新时代残疾人事业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利用“全国助残日”、残特奥会等节点,指导、协调各类媒体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积极宣传新时代残疾人事业新成就、残疾人自强模范优秀事迹和感人精神、扶残助残先进典型的高尚品德和模范事迹,广泛传播新区残疾人事业蓬勃向上的崭新气象,大力宣传新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让扶残助残成为社会风尚。

4.改进残联工作评价办法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和第三方为评价主体,以残疾人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探索建立常态化的新区残疾人服务情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社会力量助残、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列为重要监督评价内容,确保残疾人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正解决残疾人关心的现实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机构组建。新区人社民政局要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和省、市残联的指导下,尽快成立新区残疾人联合会,会同组织部门选好配强残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断优化残联组织体制机制,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团结务实、残疾人群众拥护的工作队伍。

(二)强化统筹推动。新区人社民政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各级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强化协调配合,扎实推进本意见各项任务落实,推动新区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三)夯实工作基础。新区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残疾人工作的支持力度,做好残疾人基础设施建设、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及各类助残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各镇街要积极发挥基层残联和残协作用,进一步夯实新区残疾人工作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