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林草地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林草地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区实际,现就做好2026—2027年度林草地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防火期及防火区
新区2026—2027年度林草地防火期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5月31日止。
将新区14处林草地防火重点区域(长陵等8座帝王陵遗址保护区,渭河、沣河、泾河等河道林带,阿房宫遗址保护区,沣河生态景区)和其他有林地、自然保护地、风景名胜区,以及上述区域边缘向外100米以内区域,划定为林草地防火区。
二、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各涉林经营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定期组织开展林草地火险隐患排查,修订完善林草地火灾应急处置方案,加强扑火队伍建设,配备充足扑火物资装备,开展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进入防火区的人员、车辆,应当接受防火安全检查和实名登记;进入林区作业的机动车辆和机械设备,应当按照规定安装防火装置、配备灭火器材。
三、从严管控野外火源
防火期内,严禁在防火区内实施下列行为:
1.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
2.吸烟、野炊、烤火取暖、明火照明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3.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等违规用火行为;
4.未经批准的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焚烧垃圾等农事生产用火;
5.未经审批的电焊、切割等野外动火作业;
6.放火驱赶动物等违规用火行为;
7.其他易引发林草地火灾的违规违法用火行为。
因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安排专人值守,确保用火安全。高火险期内,根据火险预警等级,对高火险区实行禁火管理,进林路口设立检查卡点,严格落实火种收缴等管控措施,坚决杜绝火种进入林区。
四、倡导推行文明祭祀
在寒衣节、春节、清明节等祭祀高峰期,大力推广绿色低碳祭扫,积极倡导采取敬献鲜花、植树追思、线上祭扫、清扫墓碑等文明祭祀方式缅怀故人,各公墓、陵园要设置鲜花兑换、便民祭扫点位,配齐配套服务设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防火区内实施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祭扫行为。
五、强化防火宣传引导
深入开展林草地防灭火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平台和村社大喇叭、微信群、宣传车等载体,普及防灭火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公布火险预警信息和违规用火处罚标准,提升全社会林草地防灭火安全意识和法治素养。
六、严肃追责问责处置
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违规用火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林草地防灭火工作中责任悬空、措施空转、整改不力,以及弄虚作假、迟报漏报瞒报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七、畅通火情报警渠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林草地火情、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应当立即拨打火警报警电话119,迅速上报火情发生时间、具体地点、火势大小、周边情况等信息,便于快速处置、精准扑救。
特此通告。
西咸新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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