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针对您所反映问题,我部已向物业企业进行了核实。按照《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相关规定,物业企业负有装修期间管理责任,业主需按照临时管理规约办理装修手续,防止违规装修行为产生。目前物业企业已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妥善解决了您反映的无法装修问题,后期如遇到具体问题您也可向拨打电话(89106756)进行反馈,我局工作人员将督促跟进。
(回复单位:沣东新城开发建设部电话:89106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