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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冉**
信件编码: GPPS20220407M470
来信时间: 2022-04-07 23:40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关于孩子转学学籍问题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原来家住在高新区丈八四路景福城小区,孩子在高新四小上学,去年因家庭原因,搬家到沣东新城上林路街道阳光城壹号小区,距离高新四小有20公里,给孩子上学带了不便。经过与高新四小和沣东新城阳光城小学咨询,两个学校都同意转出和转入。于2021年8月份,高新四小提供了纸质学籍和转出证明,沣东新城阳光城小学接受并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沣东新城教育局和高新四小都处理完成,同意转入和转出,但是今年三月份沣东新城阳光城小学告知我们:西安市教育局不同意转出。导致孩子学籍无法完成交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2-04-14 11:12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依据2021年招生入学及学籍管理规定回复如下:

(一)按照《西安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八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以下原因不能在原所在学校就读的,可申请办理转学手续:1.家庭户籍、居住地迁移的,需提供户籍迁移证明、房产证及居住证明;2.父母工作变动的,需提供父母工作变动证明。高层次人才、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办理转学参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九条规定: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后二周内、学期末办理,其他时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学生转学生申请及学校、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情况要由学校及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中。

(二)按照西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年招生入学政策,严格学籍管理,学校要按照“一校一码、一生一号、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学籍全面实施信息化管理。学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要及时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名单,经教育部门审核,学校为新生建立学籍,严禁以转学名义变相招生。

回复单位: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35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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