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按照西安市教育局2021年招生入学政策规定:西安市城十区及其开发区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除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以外。购置房产不作为入学的依据。
(二)具体入学政策请市民关注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公告,按政策规定办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回复单位: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3585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