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党委宣传部、财政局:
为扶持实体书店发展,推进西咸新区“书香之城”建设和全民阅读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请各单位按照《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2020年实体书店项目申报工作,并于2020年3月25日前将申报项目纸质材料(word格式、A4页面)一式两份及电子版,集中报送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附件: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申报表.doc
中共陕西省西咸新区工作委员会宣传部 陕西省西咸新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9日
(联系人:魏建宝 电话:33353274 邮箱:362962022@qq.com)
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0年度实体书店申报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西安市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以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零售为主要业务的实体书店。
(二)有固定经营场所,主营业务营业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
(三)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常营业1年以上。
(四)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
二、支持标准
(一)营业面积补助
营业面积补助金额按照每平方米150元的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营业时间补助
对24小时营业的实体书店,在给予营业面积补助的基础上,按照夜间营业面积大小,每店给予5-30万元运营补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实体书店,填报《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面积补助申报表》(附件1)、《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24小时书店申报表》(附件2),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向所在区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申报,并在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xaczj.xa.gov.cn)网上申报。
2.区县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开发区党工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对实体书店申报资料和网上填报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书店资质、营业面积、营业时间、经营情况,上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扶持的还要审查资金使用情况。对审核合格的书店以正式文件向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推荐,并提交《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审核汇总表》(附件3)和项目单位申报材料。
3.市委宣传部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书店的资质、营业面积、营业时间、经营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如书店上年度享受专项资金扶持,还要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4.市委宣传部依据补助标准,结合勘验报告、评估报告,研究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二)申报专项资金的实体书店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须正常年检,盖有年度审核专用章。经营场所(书店地址)须与产权或租赁合同地址一致。
(三)申报时间
各区县、开发区须于2020年3月30日前将申报项目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
附件:
1.《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面积补助申报表》;
2.《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24小时书店申报表》;
3.《2020年西安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实体书店项目审核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