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由于西安泰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调整医院规模且未按时申请设置批复延期,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陕西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同意设置陕西沣东新城医院的批复》(陕卫医发〔2013〕248号)已失效。

特此公告。

陕西省西咸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