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总河湖长令

(2025年第1号)

2025年,新区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河湖长制决策部署和省、市总河湖长令要求,持续增强河湖管理水平、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全力推进新区河湖面貌稳定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强化责任末端落实。新区各级河湖长要一以贯之扛好河湖管理保护政治责任,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按照已整改完成、正在整改、长期整改分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确保问题真整改、改到位、不反弹。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系统落实国家“江河战略”,全力保障河湖安澜,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强化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完善江河保护治理机制,形成江河哺育人民、人民守护江河、人水和谐共生的江河保护治理格局。

二、持续推进四乱问题整治。要全面排查清理河道周边的垃圾堆积、乱搭乱建、围垦河滩种植、污水直排、非法采砂及水面漂浮物等河湖突出问题。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新区河湖环境持续向上向好,新区住建局要强化河湖日常巡查管护、加强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清理整治;新区生态环境局要强化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理运行,严查偷排乱排污水行为;新区城管交通局要强化河湖库周边生活、建筑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置和违法偷倒问题的查处;新区基层工作部要强化河湖库周边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西咸公安局要严厉打击向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镇街级河湖长要加强四乱整治协调调度,及时整改“四乱”苗头性问题,推动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管控转变,全面提升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平。

三、坚决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河长责任人、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现场监管责任人、行政执法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工作机制。完善巡查值守机制,坚持夜间巡查与设点值守相结合,强化镇街河道采砂属地监管责任落实。严厉打击渭河沿线非法采砂行为,发现问题做好证据收集及时依法制止,并报送新区住建局、辖区派出所查办。加密日常巡查频次、强化夜间巡查监管,防止责任河段“规模盗采”与“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情况发生。新区住建、公安、资规、镇街要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进一步强化水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公安机关要对符合刑事立案条件的迅速侦办;检察机关要对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开展公益诉讼,坚决维护新区河道管理秩序和生态环境安全。

四、完善河湖巡查体系建设。各镇街要建立本级河道巡查队伍,巡查队员要相对固定且熟悉河道情况,协助镇街级河湖长开展河道巡查、宣传和整治工作,巡查过程要坚持交界处多走100米,确保河道巡查全覆盖。各镇街要指导沿河各村落实村级河湖长制工作室建设,形成符合村情的工作体系,要以村为单元不大于3公里设置1名巡河员、1名保洁员,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片水域都有专人守护,切实打通基层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五、全力保障河湖安全度汛。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值班值守要求,新区防汛办要加强指挥调度,新区气象中心要加强雨情预报,新区住建局要加强水情监测。各新城、各镇街要坚持开展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降雨期间密切掌握降雨和河道、水库来水信息,落实预警响应要求,组织撤离河道滩区内群众,做好下河入口封控,不断优化完善河道、水库应急抢险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抢险物资,确保新区安全度汛。

六、落实意外溺水防范措施。各新城、各镇街要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认真排查领责河段“四个一”救生设施(一个警示牌、一个救生圈、一根救生绳、一根救生杆),确保安全警示设置到位,保障防溺水设施完好无损。要加密汛期、暑期河道巡查频次,持续开展做好劝离工作,禁止人员下河钓鱼、游泳、戏水、越野等危险活动,保障河湖库安全度汛。针对节假日、午后等溺水事件高发时段,要安排专人在重要隐患河段、水域值守劝离,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带离危险水域,坚决杜绝意外溺水事件发生。

此令。


西咸新区总河湖长: 刘国荣 齐海兵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