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0〕006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使用权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陕(2019)西安市不动产权第0006774号

谢   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94.09㎡

西安市未央区红光路中段3幢40301室


2

1000112003-7-1-18-10602~1

张玛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94.13㎡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镇三斗路18幢10602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