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景平大街以南、北杜大街以北、万联大道以东、安善路以西 | 87224.55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景平大街以北、广德路以西、安善路以东、长兴大街以南 | 72607.03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3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景平大街以南、北杜大街以北、广德路以西、安善路以东 | 84166.13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4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正平大街以南、万联大道以东、安善路以西、长兴大街以北 | 65782.38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5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正平大街以南、广德路以西、安善路以东、长兴大街以北 | 60570.02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6 | 陕西省西咸新区 空港新城房屋管理和保障房管理中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空港新城景平大街以北、万联大道以东、安善路以西、长兴大街以南 | 69655.79 | 城镇住宅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