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南
“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五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特别是每年新增的“五上”企业都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一、申报标准
(一)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从事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
(二)限上商贸企业: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③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租赁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四)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五)房地产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一)月度入库。新注册成立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于每月15日之前提交入库资料。
(二)年度入库。“规下”升“规上”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以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在10月底至12月底分两批次组织企业提交资料。
表1: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1月报 | 年报第一批 | 年报第二批 |
新注册成立企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规下”升“规上” | 1月15日前 | —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注:每年的年报时间会有略微调整,表中是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每年10月份会进行具体公布。
表2: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2月报 |
建筑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房地产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各行业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规上工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④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⑥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⑦“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⑧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2.限上商贸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该表,需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③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④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3.规上服务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无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④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①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②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5.房地产企业:①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土地证或土地合同,项目批复文件。
四、现行企业首次入库奖补政策
1.首次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并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40万元奖励。
2.对月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20万元奖励、新区再配套1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5万元奖励。
“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南
“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五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特别是每年新增的“五上”企业都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一、申报标准
(一)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从事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
(二)限上商贸企业: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③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租赁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四)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五)房地产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一)月度入库。新注册成立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于每月15日之前提交入库资料。
(二)年度入库。“规下”升“规上”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以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在10月底至12月底分两批次组织企业提交资料。
表1: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1月报 | 年报第一批 | 年报第二批 |
新注册成立企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规下”升“规上” | 1月15日前 | —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注:每年的年报时间会有略微调整,表中是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每年10月份会进行具体公布。
表2: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2月报 |
建筑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房地产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各行业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规上工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④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⑥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⑦“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⑧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2.限上商贸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该表,需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③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④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3.规上服务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无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④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①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②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5.房地产企业:①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土地证或土地合同,项目批复文件。
四、现行企业首次入库奖补政策
1.首次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并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40万元奖励。
2.对月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20万元奖励、新区再配套1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5万元奖励。“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南
“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五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特别是每年新增的“五上”企业都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一、申报标准
(一)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从事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
(二)限上商贸企业: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③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租赁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四)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五)房地产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一)月度入库。新注册成立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于每月15日之前提交入库资料。
(二)年度入库。“规下”升“规上”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以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在10月底至12月底分两批次组织企业提交资料。
表1: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1月报 | 年报第一批 | 年报第二批 |
新注册成立企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规下”升“规上” | 1月15日前 | —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注:每年的年报时间会有略微调整,表中是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每年10月份会进行具体公布。
表2: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2月报 |
建筑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房地产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各行业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规上工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④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⑥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⑦“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⑧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2.限上商贸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该表,需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③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④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3.规上服务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无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④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①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②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5.房地产企业:①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土地证或土地合同,项目批复文件。
四、现行企业首次入库奖补政策
1.首次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并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40万元奖励。
2.对月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20万元奖励、新区再配套1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5万元奖励。“五上”企业培育入库工作指南
“五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商贸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是常规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是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五上”企业的数量和规模决定一个地区的经济总量和发展速度,特别是每年新增的“五上”企业都是经济增长的新动力。
一、申报标准
(一)规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满足一定条件的从事汽车整车制造行业的产业活动单位(分支机构)。
(二)限上商贸企业:①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②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③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①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②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租赁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教育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③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四)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五)房地产企业: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时间
(一)月度入库。新注册成立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于每月15日之前提交入库资料。
(二)年度入库。“规下”升“规上”企业,即上年第四季度以前开业(投产)且在申报时已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在10月底至12月底分两批次组织企业提交资料。
表1:工业、商贸业、服务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1月报 | 年报第一批 | 年报第二批 |
新注册成立企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规下”升“规上” | 1月15日前 | — | 11月25日前 | 12月30日前 |
注:每年的年报时间会有略微调整,表中是大致时间,具体时间每年10月份会进行具体公布。
表2:建筑业、房地产业法人单位入库申报时间
| 入库类型 | 2月报 | 3-12月报 |
建筑业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房地产 | 1月15日前 | 每月15日前 |
三、申报材料
(一)共性申报材料:营业执照(证书)彩色扫描件。
(二)各行业还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规上工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④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生产加工现场的设备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观、准确判断企业主营业务活动的主要生产设备照片);⑤《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⑥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复印件;⑦“规下升规上”企业还需提供同期分月产值、收入数据;⑧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还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品信息表,同时提交电子表格版战新产品信息表。
2.限上商贸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该表,需提供最近1个季度报表复印件);②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因未缴纳增值税而缺少《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无法反映实际经营情况的企业,可按统计部门的专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③非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④非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附带经营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还需提供最近连续3个月的《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S204-3表)。
3.规上服务业企业。①截至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②打印并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打印税务网上申报系统查询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整屏截图(带查询页面的完整表)并加盖单位公章;③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无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④调查单位主要业务活动说明(按营业收入所占比重从大到小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
4.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①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复印件;②最近一期施工合同或纳税申报表。
5.房地产企业:①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②土地证或土地合同,项目批复文件。
四、现行企业首次入库奖补政策
1.首次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投产并入库的工业企业新区给予40万元奖励。
2.对月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20万元奖励、新区再配套10万元奖励;对年度新增入库的商贸企业,市上给予5万元奖励。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