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6〕38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640号

米继军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建材商贸城B区26幢2035号商铺

2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639号

米继军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建材商贸城B区26幢2036号商铺

3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889号

张妮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永泰路以南、统一路以北、同仁路以东、韩非路以西万科大都会六期3#楼1单元7层10703室

4

陕(2026)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58号

赵榕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咸新区能源自贸区河堤路以东,学苑一路以西,公园二路以北,陇海铁路南侧路以南沣河湾(南区)一期11#楼2单元12层21202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