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 1 |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640号 | 米继军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建材商贸城B区26幢2035号商铺 |
2 | 陕(2021)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5639号 | 米继军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建材商贸城B区26幢2036号商铺 |
3 | 陕(2024)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9889号 | 张妮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沣西新城永泰路以南、统一路以北、同仁路以东、韩非路以西万科大都会六期3#楼1单元7层10703室 |
4 | 陕(2026)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358号 | 赵榕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能源自贸区河堤路以东,学苑一路以西,公园二路以北,陇海铁路南侧路以南沣河湾(南区)一期11#楼2单元12层21202室 |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1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