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相关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相关流程,现对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38处(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不可移动文物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异议需写明文物名称、事实理由、相关依据、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事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异议的内容进行核实、查证。

附件:西咸新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pdf

公示期:2026年3月31日至2026年4月4日

联系电话:029-33585368

联系邮箱:1162296123@qq.com


陕西省西咸新区文物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