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西咸新区第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探索公益慈善力量参与民政服务的有效模式,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需求,推动民政服务高质量发展,西咸新区拟举行西咸新区第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探索慈善事业与民政服务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功能,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提升民政服务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培育和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民政服务慈善品牌项目,全面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优配置、强实效、扬慈善、促发展”基本原则,围绕新区民生服务主题,优化公益服务项目设计理念,推进公益创投项目规范运行。

体现公益性。以社会效益为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提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理念。

确保有效性。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立足基层发展需要和群众的迫切需求,实施以民为先、助人自助的公益服务项目,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具有持续性。以培育发展为关键,设计具有推广和复制价值的项目,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治理、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立以项目推培育、以培育促发展的社会组织持续发展链。

(三)活动目的

1、聚焦“一老一小”,构建全龄友好新格局。紧扣“一老一小”对美好生活的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系统规划儿童友好、青年友好、老年友好、特殊群体友好等全龄友好细化行动,激励群众成为参与者,强化共建共治共享。

2、关注“社会焦点”,用创新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瞄准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关键点,为解决在公共服务领域中政府不能完全覆盖的,适合通过或部分通过市场化方式解决的,具有一定代表性或地区性的社会问题,尤其是针对残疾人、儿童、老年人、低收入群体等特殊群体的特殊需求和社区居民的普遍需求,提供新的解决思路和解决方案。

3、突出“共同富裕”,激活社会力量有效参与路径。探索“慈善+”跨界合作,依托慈善组织,构建企业、基金会、大众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慈善的多样化渠道,引入社会资源及资金支持,优化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方式和路径,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公益慈善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优势,共同推进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公平。

4、带动“示范引领”,打造新区特色品牌标杆。通过最大限度积极动员挖掘“潜力优质型”项目雏形及好点子,发掘培育壮大一批专业能力强、社会公信力高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围绕新区重点工作和提升民政服务能力等重要领域,打造一批影响力大、可复制推广的品牌项目,形成一套有成效、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和工作模式。

二、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主办,西咸新区慈善会承办,成立西咸新区第一届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资源联动、方向把控和整体推进。组委会下设负责办公室,主要负责承担活动日常工作。

三、项目类别

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西咸新区公益创投活动项目支持类别如下:

(一)资助项目类型、数量和经费预算

1、“幸福童享 友好西咸”未成年人关爱项目。面向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随迁子女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或其他弱势青少年群体之一提供公益服务、心理辅导或专业社会工作服务。

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

2、“长者微心愿 温暖西咸”养老服务项目。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围绕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创新和探索,孵化培育银龄志愿服务队伍并引领作用发挥,在社区居家物业+养老、农村独居老人探访关爱服务、老年人数字科普文化宣传等方面全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持续增进老年人福祉。

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

3、“幸福婚姻加油站 幸福西咸”婚姻家庭辅导项目。从婚前教育、新婚辅导、婚姻矛盾调解、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开展服务项目,通过公益课堂、婚恋观引导、法律知识普及等,帮助未婚青年树立科学婚恋观,增强亲密关系经营能力。开展沟通技巧培训、角色适应引导、家庭目标共创等活动,帮助新婚夫妻完成身份转变。提供心理咨询、法律调解、矛盾化解等服务,降低离婚风险‌。

拟资助1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2万元。‌

4、“头雁领航 赋能西咸”社会组织能力提升项目。一是登记类社会组织规范化培训,针对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从财务管理、内部建设、项目设计、年度检查及政策法规解读等方面,提升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二是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面向备案类的社区社会组织,从备案流程优化、社区资源整合、居民自治能力培育等方面,帮助社区社会组织明确职能定位,提升服务效能,更好地参与基层治理。

拟资助2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

5、“扶危济困 仁爱西咸”慈善事业促进项目。创新方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文化理念宣传,针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留守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贫帮困、亲情陪伴、生活照料、人文关怀、心理疏导活动,帮助各类弱势和困难人员走出困境,提高生活质量与品质的各类关爱服务项目。

拟资助3个项目,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超过1万元。‌

如以上5大类项目根据评选未全部完成立项,可调整为其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公益类项目。

(二)资助项目实施载体和周期

1、项目应在西咸新区范围内,在特定街道(镇)或社区(村)等区域,或面向特定群体实施。

2、项目应在2025年6月至2025年11月底期间实施完毕。

四、项目申报和评选

(一)项目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在西咸新区辖区内正式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报项目:

1、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满足项目活动开展需要的工作场地、设施和专业团队,申报单位的业务范围需与项目内容相符。

2、2022及2023年度检查合格,社会组织自成立以来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违规行为,无不良记录。

3、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管理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有专(兼)职会计人员,依法纳税、依法为专职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

4、项目负责人有所申报项目的相关经历和经验,有相应的项目执行团队。

如有项目因机构条件资质不达标而未完成立项,可将申报机构范围扩大至省、市优秀社会组织。

(二)申报材料

1、《西咸新区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附件1)。

2、《西咸新区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附件2)。

3、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账户证明各1份。

4、前两个年度年检合格的法人登记证书、荣誉证书、评估等级证明、具有1-2年项目执行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专职工作人员社保证明。

6、基层工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项目申报和评选流程

1、公开申报(2025年4月29日-5月15日)

拟申报单位依据资助项目范围,选定项目服务对象,进行项目需求分析,撰写项目申报书,准备申报材料,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报送。

同一项目类型,一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无专职工作人员,或者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下的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专职工作人员2名以上的,可多报1个项目,最多可报2个项目。专职工作人员指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的工作人员。

2、资质审核(2025年5月16日-5月23日)

项目申报截止后,由承办单位对申报单位资质、申报材料完整性等进行初步审核,根据审查通过的各类项目申报数量,确定各类项目拟立项数量。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参加答辩评选。

3、公示立项(2025年5月27日-5月31日)

面向社会公示拟入选项目名单,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

4、项目实施(2025年6月1日-11月30日)

按照申报项目内容实施具体服务内容。各社会组织应统筹规划项目落实,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内容。

5、项目验收(2025年12月1日-12月20日)

组委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拨付剩余资金。

6、总结评估(2025年12月21日-12月30日)

对整体公益创投活动进行总结评估,梳理汇总活动中的困难及问题,评选优秀服务项目。

(四)项目评选依据

1、项目评选主要依据项目方案是否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需求迫切。项目回应的需求具有普遍性,且现行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尚未有效覆盖,亟须公益服务项目介入。项目前期开展需求调研,调研方式科学合理,结论清晰明确。

(2)项目内容具体。项目服务对象明确,项目目标有效回应服务对象需求,项目服务内容聚焦项目目标,具体可量化,实施进度安排合理。

(3)项目预算合理。项目经费预算详细,经费使用安排与项目服务内容、进度安排匹配,资金投入能产生预期的社会效益。

(4)项目具有公益性。项目公益特色鲜明,能有效弥补现有公共服务的缺位或不足,提升公益服务水平,优化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5)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设计理念、工作方法等具有引领、示范作用,能充分体现“助人自助”等理念,有效调动社会资源达成项目目标。

(6)项目具有可持续性。项目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能形成较为规范的模式,在本地持续运营或在类似的地区推广和复制。

2、项目方案初审和答辩评选中,已成立党组织,或具有社会组织评估3A及以上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五、活动经费安排、项目预算及使用要求

(一)活动经费安排

1、活动经费预算11万元,由慈善资金资助。

2、项目经费分两次拨付,在协议签订后支付经费预算的70%,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结项评估后支付剩余30%。

(二)项目经费使用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按照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独立建账核算。

2、立项单位如因项目实施需要变更预算,应报项目组委会同意,且变更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3、所有支出均应提供正规的票据,如有小额志愿者补贴发放等不能提供正规票据的情况,需要提供相关补贴领取表、服务记录、照片等证明材料。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申报项目时提供虚假资料以及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单位,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类似活动。投诉电话:029-33585933。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非法侵占、不当使用项目资金,违者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立项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分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实施;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项目时,应及时向组委会提出。

(四)立项单位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明确项目执行的程序、进度、责任,定期做好项目的自我评估与优化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针对服务对象的身体情况和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风险并确定应急方案,与服务对象产生的法律纠纷自行承担,与主办单位无关。

(五)立项单位未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及项目协议约定实施项目的,主办单位不再拨付项目资金;情形严重的,主办单位有权追回已拨付的项目资金。

附件1 西咸新区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wps

附件2 西咸新区社会组织慈善公益创投项目需求调研报告(模板).wps

陕西省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