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25号)

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50759号

蔡超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芦家村商业配套区15幢2单元12层21202号

2

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24857号

柯尊武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秦都区世纪大道沣渭家园12号楼1单元13层3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