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5〕34号)

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一)

抵押权人西安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抵押人马宏岗,王延红
不动产坐落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北、同律路以南、秦苑五路以东、秦苑六路以西万科理想城项目二期(DK07)C22号楼2单元1层201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229号

(二)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长安路支行
抵押人马宏岗,王延红
不动产坐落秦汉新城兰池二路以北、同律路以南、秦苑五路以东、秦苑六路以西万科理想城项目二期(DK07)C22号楼2单元1层201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19)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29230号

(三)

抵押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莲湖区支行
抵押人张真真,王卫茄
不动产坐落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仁西路以东、同仁路以西、沣景路以南、尚仁路以北西派宸小区6#楼1单元24层124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6552号

(四)

抵押权人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抵押人张真真,王卫茄
不动产坐落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同仁西路以东、同仁路以西、沣景路以南、尚仁路以北西派宸小区6#楼1单元24层12401室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陕(2023)西咸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46553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