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空港新城为北杜街道空港花园A区回迁群众颁发安置保障房的《不动产权证书》,从法律上正式确认了群众对住房的合法权益,给回迁群众吃下了“定心丸”。
仪式现场,空港新城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胡新建与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萌为十名群众代表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也是空港新城为回迁群众安置保障房颁发的首批不动产权证。
胡新建在致辞中表示,为社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是空港新城“以人民为中心、为群众谋福祉”的重要举措,空港新城将继续在提升环境质量、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和提升社区文明程度及改善生活方式上下功夫、做文章,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努力提升人民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居民马转转作为代表上台领取了自家的《不动产权证书》,今年24岁的她在了解到可以办证后,第一时间就递交了申请,“觉得心里一下安定了。”
不动产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2015年3月1日,国土资源部(自然资源部前身)正式启用《不动产权证书》。
对社区居民而言,之前没有产权证,房屋不能随意支配,有了这个证书,自己对家里房屋的位置、面积等都有了更具体的认知。《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让群众在子女入学、个人贷款、房屋买卖租赁等方面的问题迎刃而解。
仪式现场,还为群众演出了锣鼓、杂技、诗朗诵等节目。
空港新城党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局、规划住建局、北杜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