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西咸新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023年,是富有挑战的一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多路径持续发力,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稳定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持续强化,主要指标逐月改善,向好态势不断巩固,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统计数据公报如下:

一、卫生资源

(一)医疗卫生机构总数。2023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584个(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医药费用均不包含辖区三级医院数据),比上年减少8个。其中:医院1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57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个,其他机构8个。与上年比较,医院数量减少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减少8个,主要原因是西咸新区部分民营医院停业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顿(见表1)。

医院中,公立医院3个,其中:二级2个,一级1个。民营医院14个,其中:二级医院8个,一级医院5个,未定级医院1个。医院按床位数分:100张以下医院8个,100-199张医院8个,200-499张医院1个。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个,卫生院18个,门诊部26个,村卫生室253个,诊所、卫生所和医务室共有269个。

表1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及床位数


机构数(个)

床位数(张)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总计

584

592

2268

2344

医院

17

20

1730

194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57

565

538

39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17

18

74

58

卫生院

18

18

464

341

村卫生室

253

329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

269

200



其他卫生机构

8

6



(二)实有床位数。2023年末,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68张,其中:医院1730张(占76.28%),基层医疗卫生机构538张(占23.72%)。与上年比较,床位减少76张,其中:医院减少215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39张(见表1)。

(三)卫生人员总数。2023年末,全区卫生人员总数达5254人,比上年增加459人(见表2)。

2023年末卫生人员总数中,卫生技术人员4247人,乡村医生和卫生员98人,其他技术人员211人,管理人员598人,工勤技能人员438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1705人,注册护士1712人。与上年比较,卫生技术人员增加258人,增长6.47%,其他人员数见表2。

表2全区卫生人员数(人)


2023年

2022年

卫生人员总数

5254

4795

卫生技术人员

4247

3989

执业(助理)医师

1705

1554

执业医师

1229

1058

注册护士

1712

1603

药师(士)

168

161

技师(士)

445

411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

98

137

其他技术人员

211

60

管理人员

598

346

工勤技能人员

438

384

2023年末卫生人员机构分布:医院1682人(占32.0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967人(占56.47%)。与上年比较,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均有所增加(见表3)。

表3全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人)


人员数

卫生技术人员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总数

5254

4795

4247

3989

医院

1682

1852

1449

1563

公立医院

270

280

217

224

民营医院

1412

1572

1232

1339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967

2698

2543

225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82

437

400

359

卫生院

1252

1169

1024

956

其他卫生机构

522

230

175

154

二、医疗服务

(一)门诊和住院量。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达244.7万人次,比上年增加63.18万人次(上升34.81%)。

2023年总诊疗人次中,医院74.8万人次(占30.5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69.6万人次(占69.31%)。与上年比较,医院诊疗人次增加1.53万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增加61.35万人次(见表4)。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疗26.3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5.9万人次,卫生院诊疗65.1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25.58万人次。

表4全区医疗服务工作量


诊疗人次(万人次)

出院人数(万人)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244.7

181.52

5.64

4.05

医院

74.8

73.27

4.91

3.85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69.6

108.25

0.73

0.19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26.36

20.46

0.07

0.008

卫生院

65.14

39.56

0.66

0.18

门诊部

10.10

6.06



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5.64万人,比上年增加1.59万人(增长39.26%)。其中,医院4.91万人(占87.0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0.73万人(占12.94%)。与上年比较,医院出院人数增加1.06万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出院人数增加0.54万人(见表4)。

(二)医师工作负荷。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担负诊疗5.92人次和住院0.97床日,医院医师日均担负诊疗6.77人次和住院2.77床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师日均负担诊疗5.73人次和住院0.17床日(见表5)。

表5医院医师担负工作量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5.92

5.2

0.97

0.8

医院

6.77

6.6

2.77

2.3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5.73

4.3

0.17

0.0

(三)病床使用。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病床使用率62.41%,与上年比较,增加17.47个百分点,医院病床使用率71.04%,与上年比较,增加18.71个百分点,其中:公立医院71.9%,与上年比较,增加13个百分点;2023年全区医疗卫生机构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8.8日,医院出院者平均住院日为9.0日,与上年比较,减少0.3天,其中:公立医院14.1日,与上年比较,增加1.3天(见表6)。

表6 医院病床使用情况


病床使用率(%)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医疗卫生机构合计

62.41

44.94

8.8

9.2

医院

71.04

52.33

9.0

9.3

公立医院

71.9

58.9

14.1

12.8

民营医院

70.9

51.2

8.4

8.9

医院中:二级医院

72.7

53.2

8.6

9.1

一级医院

70.0

53.7

15.4

16.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32.42

9.01

7.5

6.8

三、农村卫生

(一)2023年底,全区共设18个卫生院,床位464张,卫生人员125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24人(见表7)。

表7全区农村卫生院医疗服务情况


2023年

2022年

卫生院数(个)

18

18

床位数(张)

464

341

卫生院人员数(人)

1252

1169

卫生技术人员

1024

956

执业(助理)医师

321

304

注册护士

449

388

诊疗人次(万人次)

65.14

39.56

出院人数(人)

6603

1845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8.2

5.2

医师日均担负住院床日

0.5

0.1

病床使用率(%)

34.36

10.03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日)

7.4

6.7

2023年底,全区共设253个村卫生室。村卫生室人员达529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355人、注册护士76人、乡村医生98人。与上年比较,村卫生室数减少76个,人员总数减少130人(见表8)。

表8全区村卫生室及人员数


2023年

2022年

村卫生室数(个)

253

329

人员总数

529

659

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55

397

注册护士数(人)

76

125

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人)

98

137

乡村医生

98

137

诊疗人次(万人次)

33.76

21.95

注:村卫生室执业(助理)医师和注册护士数包括乡镇卫生院设点的数字。

(二)农村医疗服务。2023年,卫生院诊疗人次为65.14万人次,出院人数6603人,医师日均担负诊疗8.2人次和住院0.5床日,病床使用率34.36%,出院者平均住院日7.4日。与上年相比,卫生院医师日均担负诊次增加3.0人次,日均担负住院床日数增加0.4天,病床使用率增加24.33个百分点(见表7)。

2023年,村卫生室诊疗33.76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1.81万人次(见表8)。

四、社区卫生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2023年底,全区已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17个,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4个。与上年相比减少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352人,平均每个中心117人;社区卫生服务站人员130人,平均每站9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数比去年增加45人(见表9)。

(二)社区医疗服务。2023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诊疗人次17.39万人次,与去年相比增长2.34万人次,住院开设床位74张,出院677人;平均每个中心年诊疗量5.80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10.4人次。2023年,全区社区卫生服务站诊疗人次8.9万人次,平均每站年诊疗量0.64万人次,医师日均担负诊疗7.5人次(见表9)。

表9全区社区卫生服务情况


2023年

2022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数(个)

3

3

床位数(张)

74

58

卫生人员数(人)

352

342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286

274

执业(助理)医师

67

67

注册护士

156

149

诊疗人次(万人次)

17.39

15.05

出院人数

677

77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10.4

9.0

社区卫生服务站数(个)

14

15

卫生人员数(人)

130

95

其中:卫生技术人员

114

85

执业(助理)医师

48

46

注册护士

51

28

诊疗人次(万人次)

8.9

5.41

医师日均担负诊疗人次

7.5

4.7

五、病人医药费用

(一)医院病人医药费用。2023年,全区医院次均门诊费用200.8元,比上年减少3.7元;医院人均住院费用5908.5元,比上年减少148.6元。(见表10)。

表10医院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医院







公立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200.8

204.5

174.3

164.2

170.0

159

251.2

263.8

住院病人人均费用

5908.5

6057.1

3981.2

3927.2

3271.6

3422.2

9801.8

8342.3

注:次均门诊费用指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人均住院费用指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下表同。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病人医药费用。2023年,全区社区服务中心门诊费用637.6元,比上年增加163.6元,人均住院费用2224.5元,比上年增加821.9元;卫生院次均门诊费用173.9元,比上年减少47.1元;人均住院费用2129.2元,比上年增加328.7元。(见表11)。

表11基层医疗机构病人门诊和住院费用(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卫生院


2023年

2022年

2023年

2022年

门诊病人人均费用

637.6

474

173.9

221

住院病人人均费用

2224.5

1402.6

2129.2

1800.5

六、妇幼卫生

(一)妇幼保健。2023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99.19%,产后访视率97.99%,与上年比较,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有所降低;2023年住院分娩率为99.99%,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9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4.47%(见表12)。

表12 孕产妇及儿童保健情况


2023年

2022年

产前检查率(%)

99.19

99.28

产后访视率(%)

97.99

98.23

住院分娩率(%)

99.99

99.99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6.90

95.55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4.47

96.11

(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23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31‰,新生儿死亡率1.15‰,婴儿死亡率1.78‰。与上年相比,新生儿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均有所降低(见表13)。

(三)孕产妇死亡率。

表13 孕产妇和儿童死亡率


2023年

2022年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0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2.31

2.15

新生儿死亡率(‰)

1.15

1.56

婴儿死亡率(‰)

1.78

1.86

七、三级医院

2023年,西咸新区辖区共有3家三级医院。其中执业(助理)医师1063人,注册护士1440人,床位数2134床,门急诊人次873403人次,出院人数63785人。

八、卫生监督

1.医疗机构卫生监督。2023年,对新区医疗机构进行340户次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全年共受理投诉104起,均按时按要求处理并回复投诉人。

2.公共场所卫生监督。2023年,出动车辆200余次,对全区723家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辖区18家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抽检,对463家公共场所开展量化分级工作,开展公共场所控烟专项检查,发放禁烟宣传资料3000余份。

3.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2023年,对辖区54家供水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完成4家供水单位国抽双随机监督及抽检工作。

4.消毒产品卫生监督。2023年,对辖区33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完成18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国抽双随机监督及抽检工作。

5.学校卫生监督。2023年,对辖区5家中小学,11家托幼机构,2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专项监督抽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通报给教育行政部门。

6.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2023年,对辖区36家用人单位进行抽检,对发现的超标点位指导企业进行专项治理,保障辖区劳动者职业健康安全。

7.医疗保障基金监管。2023年,对新区27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监督检查,专项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32家,核查并处理国家医保局、市医保局转办违规线索6条,受理投诉举报线索9起,处罚违规机构5家。全年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77家,暂停协议1家,约谈限期整改医药机构176家,通报批评56家,对涉及违规使用医保资金已全部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