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西安市贯彻落实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市字〔2023〕98号)要求,新区负责整改的第十六项、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市级部门组织了验收,现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社会公众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进行反映。公示期自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029-33585250
序号 | 反馈问题 | 整改情况 |
第16项 | 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宽松软。西咸新区西安机场三期扬尘问题。 | (一)西安机场三期项目场内裸露黄土已完成植草绿化,现该区域已纳入机场飞行区投入使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二)严查房建、市政、水利及地铁项目施工扬尘污染,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清单。督促项目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七个到位”和“八个方面加严管控40条措施”要求,强化执法监管。 (三)严格落实《西咸新区住建领域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充分利用考核等管理措施,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扎实推进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四)积极推进工地扬尘差异化管理,制定印发《西咸新区大气污染治理差异化管理工作方案》,坚持正向激励、分级管控、差异化监管的工作导向,明确相关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