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城防汛抗旱指挥部,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园办,各镇街: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防汛抗旱责任,根据《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新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和包城区、河道、水库防汛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请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抓好防汛应急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新区安全度汛。各相关责任人如遇工作调整,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通知。
陕西省西咸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