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
(1)统筹推进新区政法工作。牵头做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的贯彻执行工作,贯彻新区党工委及上级党委政法委决定,协助新区党工委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制定和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新区政法单位开展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之间的重要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新区政法领域实践和理论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新区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按照新区党工委安排,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新区政法队伍建设。
(2)负责新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统筹推进新区贯彻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协调推动、督导检查新区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新区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统筹协调政法单位等部门应对和妥善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项或重大突发事件。
(3)负责新区平安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新区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新区平安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完善平安建设体系和工作协调机制,指导行业和基层开展平安创建;负责协调镇街和相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承担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部门开展行业乱象整治,组织对重大案件进行会商、研判及督办。负责督导落实新区平安建设有关工作决定和措施,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西咸建设。
(4)负责新区社会工作。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负责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建立健全新区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度体系。统筹推进智慧治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指导推动新区网格化建设,加强网格员队伍管理,深化拓展网格化服务管理。负责指导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新区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协调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负责指导“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共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负责全区志愿者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5)负责新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新区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负责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导工作。负责新区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报送备案和清理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指导、监督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全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全区依法行政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交办的行政处罚决定的审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统筹新区法律顾问工作。
新区组织人事部承担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职责划入新区党群工作部后,基层党建工作由新区组织人事部牵头抓总,“两企三新”党建工作由新区党群工作部归口指导、推动落实,构建新区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统筹协调、党群工作部门指导推动、行业部门各负其责、相关单位协同配合、镇街(园区)村(社区)属地管理的工作格局。新区基层工作部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新区党群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管委会名义出面的,新区基层工作部仍要协助做好工作。新区宣传文旅局、基层工作部等部门,要与新区党群工作部密切配合,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6)负责新区司法行政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负责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开展法治宣传、法治创建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统筹推进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导镇街开展司法所建设;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辖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及年检考核。
(7)负责新区信访工作。承担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牵头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和信访工作法治化。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网上信访的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协调处理重要信访问题,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反映信访活动中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改进工作、完善政策和追究责任的建议;指导本级其他机关和下级信访工作,统筹协调依法打击处置非法上访行为,维护新区信访秩序。指导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负责征集、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意见建议,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反馈。
(8)负责新区工会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新区各级工会贯彻落实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部署,执行工会代表大会及全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决议;管理和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指导各单位健全工会组织、开展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参与涉及职工利益政策法规的督查落实;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
(9)负责新区妇联工作。负责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工委和管委会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妇联组织自身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妇女组织,指导基层妇联开展妇女儿童工作、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关心妇女工作生活,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10)承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对接联系部门:市委政法委、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法学会、市总工会、市妇联。
负责人:刘刚
联系电话:029--3358578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单位详细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路201号西咸大厦11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