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不动产权信息数据的准确性,现拟对已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依职权注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予以注销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没有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西咸新区金科一路创新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29-33585653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注销原因 |
1 | 韩少伟 | 渭城区渭城路三普东区C3号楼1单元6层1号 | 依职权注销 |
2 | 呙吉农 | 渭城区渭城路三普东区C4号楼2单元5层1号 | |
3 | 王二娃 | 渭城区渭城路三普东区C5号楼3单元5层1号 |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