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韩非路以东,沣柳路以西,沣河路以南,尚业路以北 | 40741.7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横八路以北,兴咸路以西,天府路以南 | 25417.9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3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开元路以南,秦皇大道以西,纵一路以东,横六路以北 | 29531.9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4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天府路以北,秦皇大道以西,纵一路以东,横六路以南 | 20699.1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5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横十一路以南,咸户路以东,天元路以北,纵十路以西 | 48040.5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6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横十一路以南,兴信路以西,天元路以北,纵十路以东 | 41056.40 | 城镇住宅用地 | 首次登记 |
7 | 陕西西咸新区沣西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横八路以北,秦皇大道以西,兴咸路以东,天府路以南 | 58024.10 | 商务金融用地 | 首次登记 |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