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机构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王春同 | 何淑兰 | 1025110006-1_1-1-11-2103~1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二路 二号二村13号楼11幢2103室 |
2 | 张巍 张蔚茹 | 张惠民 | 1025110016-9-1-25-50204~0 | 西安市未央区阿房四路 至乐村25幢50204室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