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申请人向我中心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现将有关内容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机构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不动产坐落 |
1 | 刘秀珍 | 权志田 | 长安区房权证马王镇字 第0413号 | 长安区马王镇张海波甲字1号 西安造纸网厂75幢3单元3层331号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