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西咸〔2021〕11号)

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20161020396

王建雄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安市未央区三桥新街5幢11103室

2

20171199042

闫显阁

聂立渠

王英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西安市未央区石化大道西段106号9幢10000室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