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陕西沣景颐园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沣西新城钓鱼台(沣润大道)以东,资川里四路(横十路)以南,德惠路(纵五路)以西,天元路以北 | 76577.4 | 住宅兼容商业、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陕西沣景悦庭置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沣西新城纵五路(德惠路)以东,资川里二路(新元路)以南,丰耘路(兴咸路)以西,红光大道以北 | 23186.71 | 商服用地 | 首次登记 |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