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西咸〔2022〕1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2021)陕0423执恢466号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1

陕(2019)泾阳县不动产权第0000341号

王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泾阳县高庄镇聂冯村、芦家村精品陶瓷城西区铁路沿线

1幢10005号商铺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