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西一路1号西咸大厦1323室
序号 | 权利人 |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西咸新区丝路经济带能源金融贸易区管理办公室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能源金融贸易区(能源金贸片区内),金融四路以东、贸易路以西 | 5941.9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首次登记 |
2 | 咸阳正丰粮食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 空港新城北杜片区北杜北街以南、翼通四路以东、翼通三路以西 | 33639.19 | 仓储用地 | 首次登记 |
联系方式:029-33585025
公告单位: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