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因不动产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期为十五个工作日。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1 | 陕(2021)西咸新区不动产权第0013251号 | 汪俊俊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镐京一路(原昆明十二路)以南,汉池路(原沣东七路)以东,昆明十六路以南,汉池一路(原沣东八路)以西昆明澜庭(FD4-8-3地块)3号楼3单元1层30107室 |
特此声明。
西咸新区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