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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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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街道政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24-07-08 09:44 来源:上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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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及责任科室

1、党建党务工作情况。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2、党风廉政及制度建设。包括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3、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学习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4、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街道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要求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项民生事项。

责任科室:各科室

5、全面中心工作。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任务及完成情况,办事处全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责任科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6、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实事。包括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等。

责任科室:各科室

7、资金使用和管理。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街道三公经费,年度财务预决算等。

责任科室:财政所

二、公开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办事处大厅设置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布办事处对外公开内容,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科室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摆放在服务大厅,方便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三)利用西咸新区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开新政策,及各项业务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办事结果等。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由相关责任科室至少提供一条,填写《上林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经街办主要领导签字后由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公开;对于季度内随时需要公开事项履行上述政务公开程序后,报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公开。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科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附件:上林街道政务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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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林街道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及责任科室

1、党建党务工作情况。包括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2、党风廉政及制度建设。包括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3、思想政治及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及学习成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等。

责任科室:党建工作办公室

4、法律法规规定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包括街道机构设置、各科室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和要求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各项民生事项。

责任科室:各科室

5、全面中心工作。包括重大事项决策,重点任务及完成情况,办事处全年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责任科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6、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大事实事。包括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等。

责任科室:各科室

7、资金使用和管理。包括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街道三公经费,年度财务预决算等。

责任科室:财政所

二、公开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办事处大厅设置固定公开栏,定期公布办事处对外公开内容,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科室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摆放在服务大厅,方便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三)利用西咸新区官方网站等媒体公开新政策,及各项业务办事程序、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办事结果等。

三、公开程序

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第一个月15号之前由相关责任科室至少提供一条,填写《上林街道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经街办主要领导签字后由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公开;对于季度内随时需要公开事项履行上述政务公开程序后,报综合与经济发展办公室统一公开。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科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附件:上林街道政务公开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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