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台司法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讲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3月15日,钓台司法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讲活动。

活动首先邀请陕西善爱律师事务所权健伟律师向全体机关干部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侵权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内容,讲座中,权律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责任侵权方面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从“减轻消费者举证责任”、“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明确个人信息保护”、“定位网购平台责任”、“加大消费欺诈赔偿”、“加重发布虚假广告责任”、“规范不公平格式条款”、“扩大‘三包’规定适用范围”等方面内容,讲解法律条款,并结合网购等消费纠纷案例进行解读。

宣讲结束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同走进钓台街道金科城社区,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普法材料,面对面、零距离向群众讲解食品药品安全、金融消费、网上购物、虚假识别等有关知识,针对大家在日常生活消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和科普。

此次““315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讲活动,有效增强了干部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促进了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为建设法治政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