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整合基层各方调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斗门街道“大调解”工作格局。近期,斗门街道创新工作思路,组建“联合调解室”,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实现长效工作机制,共建“平安斗门”。
斗门街道“联合调解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源头排查矛盾、联合化解矛盾、基层消除矛盾”为工作理念,实行在街道党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以司法所为联合调解牵头指导部门,联动街道相关科室、公安派出所、法庭、律所等多方力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各自重要作用建立的联合调解长效工作机制,为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
为更好发挥“联合调解室”职能作用,斗门街道将建立推行“3+1+3+N”工作机制来开展联合调解工作。“3”为三种矛盾纠纷来源。分别为群众个人申请、成员单位日常排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或新区相关部门转办。“1”为一个中心点。将收集的所有矛盾纠纷统一移交汇总至“联合调解室”。“3”为三种调解方式。通过联合调解室分析研判后,决定采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中某种调解方式来开展调解工作。“N”为联动的多个部门或村(社区),通过优势互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联合调解室”的启动,将为斗门辖区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一个高效、便捷的平台,斗门街道将以全力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联合调解室”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细化夯实“联合调解室”各项工作流程,积极有效发挥“联合调解室”重要作用,为我街道下一步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联动工作合力,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切实维护好辖区人民群众利益,为共建“平安斗门”提供有力调解力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