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批示精神,努力构建斗门辖区“大调解”工作格局,西咸新区斗门司法所采用“调解七举措”切实做好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司法便民服务卡”全覆盖工作机制。为了切实做好人民调解的宣传工作,在辖区营造浓厚调解氛围,在辖区1万余户群众家门口全部悬挂了“司法便民服务卡”,载明了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及驻村(社区)律师的电话,将群众化解纠纷需求从“找上门”变为“送上门”,全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线上司法所”。
二是采用多媒体模式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的多元化宣传渠道,于2023年7月开通“多彩科普”普法视频号,设置“司法风采”“调解员释法”“律师说法”“干警讲法”等板块,邀请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律师、派出所民警录制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法规政策宣传及典型案例调解的视频内容,并通过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推送各村(居)民微信群,将人民调解工作从线下铺向线上,进一步打破人民调解宣传的空间壁垒,不断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知名度和影响力,有效提升人民群众对调解工作的信任感、认可度。
三是持续发挥“杜琴调解工作室”品牌效应。斗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于2022年设立“杜琴调解工作室”。杜琴同志是陕西省优秀调解员,工作成绩突出,群众信任度高,曾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0余件,其中涉及重大复杂矛盾纠纷20余件,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曾成功化解3起省市“挂牌”重点信访积案,她的优秀调解事迹曾被《陕西日报》《学习强国》等多家主流媒体进行报道,目前,“有事就找杜大姐”已经成为辖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共同选择。
四是创新建立“警社共治”联调联解工作机制。联合派出所于2023年共同印发了“警社共治”联调联解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了以派出所“暖心会客厅”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要阵地的矛盾纠纷化解平台,组建了以民警、调解员、律师为主要工作力量的调解队伍,主要针对各种治安类矛盾纠纷开展联调工作。仅2023年,“两所”联动化解各类纠纷23件,尤其是预防了3起重点“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全力维护了辖区的平安稳定环境。
五是扎实落实“双员联动”工作机制。与网格中心共同建立“双员联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并指导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纠纷委托移交调处机制,定期开展网格员人民调解业务培训,吸纳调解能力突出的网格员加入人民调解员队伍,对简易矛盾当时发现,即时化解。2023年,网格员与各级调委会共同开展了近百余起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确保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化解在小。
六是成立行业领域及村(社区)特色调解室。聚焦街道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司法所指导街道相关部门成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提升对农民工欠薪纠纷的调解力度,确保特定群体利益能够得到保障。司法所还指导上泉社区成立“乡贤调解工作室”,利用乡贤在村内的威望有效化解农村邻里纠纷。
七是组建“联合调解室”建立“3+1+3+N”调解工作机制。为更好整合基层街道各方调解力量,形成工作合力,斗门司法所创新工作理念,组建“联合调解室”,单独设置一间50余平米办公室,主要建立以司法所为总牵头指导部门,联动街道相关科室、公安派出所、法庭、律所等多方力量,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职能作用建立的联合调解长效工作机制,为辖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联合调解室”制定了“3+1+3+N”调解工作机制,“3”为三种矛盾纠纷来源,分别为群众个人申请、成员单位日常排查、街道或新区相关部门转办;“1”为一个中心点,将收集的所有矛盾纠纷统一移交汇总至“联合调解室”;“3”为三种调解方式,通过“联合调解室”分析研判后,决定采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种调解方式中某种调解方式来开展调解工作;“N”为联动的多个部门或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