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0年第 8号)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告

(2020年第 8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陕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细则(试行)》(陕安委办〔2015〕58号)和《陕西省西咸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评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陕西咸安监〔2018〕13号)有关规定,经合规性审查,核准西安惠宁纸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告之日起3年(2020年11月25日至2023年11月24日),现予公告。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