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2020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推进新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守信激励相关规定和措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原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陕西省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实施办法暂行规定》的标准和西安市安委办有关要求,经企业自主申请,现拟向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和陕西固德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为2020年度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5月26日至6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反映。
纳入安全生产领域守信激励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连续4年未发生死亡、重伤、急性工业中毒生产安全事故。
(二)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连续4年未受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达到国家标准。
(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到二级以上水平。
(五)每年向社会和从业人员作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承诺,没有发生过违反承诺的行为。
(六)建立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
(七)未被列为其他行业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
联系电话:029-33585545
陕西省西咸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