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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何**
信件编码: GPPS202208227V3N
来信时间: 2022-08-22 10:3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幼儿新冠疫苗接种事宜
信件内容:
各位领导好,小孩今年3岁半 即将进入幼儿园开始新的学习生活!开学前夕接到幼儿园通知要求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我想了解的是目前对于幼儿疫苗接种有没有政府规定多少岁必须接种?如没有强制规定幼儿园有没有权利做此要求 期待您的答复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2022-08-25 10:34
回复内容:

群众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第三条第(二)点疫苗接种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扩大至3岁以上,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二)为让孩子获得新冠疫苗保护的机会,为孩子的健康保驾护航,幼儿园发通知鼓励家长带3岁以上孩子,本着“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利用暑假时间去接种新冠疫苗,并未强制要求必须接种。

回复单位: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335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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