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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杨**
信件编码: GPPS20221229T5CY
来信时间: 2022-12-29 17:24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充电桩补贴发放
信件内容:
请问西安发改对第三季度充电桩补贴已经公示 接下来 具体西咸具体哪个部门负责发放 联系方示请告知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党政办公室
回复时间:2023-01-03 15:40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感谢您关注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按照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发布的《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发改【2020】216号文件要求,个人自用充电桩应满足《关于印发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市建发【2021】4号相关要求。自用充(换)电设施应向产权单位(人)或小区管理单位报备,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建设,完成后按照文件要求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统一由新区发改局确定补贴名额并公示。

回复单位:西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33585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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