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沣东新城相关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您所设立的后卫馨佳苑店地址在12号楼XXX室,芊域阳光店地址为2期3幢xxx室,以上两个店的经营地址均不属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规划的已建成安置小区商铺规划范围;经咨询上级市场监管局,按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业务、承租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同时,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要求“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库房,经营场所和库房的面积应当满足经营要求。经营场所和库房不得设在居民住宅内、军事管理区(不含可租赁区)以及其它不适合经营的场所。经营场所应当整洁、卫生”。经查阅前期业务办理档案资料,现已核实辖区2户同业态药店均开具了有关部门关于“送药下乡”及“15分钟便民圈”的政策文件,现已无此政策。故无法受理您的业务。
回复单位:沣东新城市场监管局 电话:89500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