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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袁**
信件编码: GPPS20230316J200
来信时间: 2023-03-16 23:58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蓝光雍锦湾违规交房
信件内容:
蓝光雍锦湾延期一年多交房。近期通知业主交房。但去小区后发现水电均为临时,天然气未通,消防设施不齐全。但他们竟然声称有竣工备案表。但事实上给业主看的是竣工备案申请表。 诉求 1,房子未完工,消防未完工,无竣工备案表,怎么能强制交房? 2,物业管理人员声称他们有竣工备案表,还说让找沣西政府,是沣西盖的章子。难道我们政府部门会盖章子吗? 3,物业声称不管是否收房,物业费都会从通知交房次日起收取,对于未完工交房来说,这合理吗? 4,现在新规是交房即交证,我们的大证到现在还未办理,又是一个濒临烂尾的项目。谁能保证我们后期的房产证办理问题? 5,为什么会烂尾?监管资金是谁在监管?有没有尽到监管责任?出现问题后难道要让我们老百姓买单吗? 请领导为民做主,不能只为完成保交楼任务,草草了事。
回复内容
回复单位: 沣西新城
回复时间:2023-03-21 16:54
回复内容:

尊敬的袁先生/女士,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

蓝光雍锦湾项目户内装修问题开发企业正在逐户整改维修,市民可根据情况选择性收房。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符合交付条件的房屋,物业服务费从交付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按照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备案,合同约定一般质量瑕疵属于保修范围,应在房屋交付后维修,房屋买受人不得以房屋一般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收房,因此物业服务费应按照开发企业通知房屋交付时间次日起,由业主按月交纳。因蓝光集团系统性金融风险,项目出现问题后沣西管委会立即成立工作专班推动项目建设交付,不存在烂尾情况。

欢迎您继续关心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回复单位:开发建设部

联系方式:029-380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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