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二十七)控制室内空调温度。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
《西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空调、水电、办公用品、公车等使用管理规定明晰《办法》规定,公共机构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在采用集中供暖、中央空调的建筑物内,不得擅自使用单独的电暖气、空调等设备。
西咸新区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节能工作要求,检查督查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对空调制冷制热的启用日期和终止日期不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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