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单位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国有土地使用证 | 权利人 | 权利性质 | 用途 | 宗地面积 | 坐落 | 备注 |
1 | 咸国用(2003)第012号 | 陕西万通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0850.51㎡ | 咸阳市渭城区民营科技园区 | |
2 | 咸国用(2004)第198号 | 咸阳宏升医药保健品有限公司 | 出让 | 工业用地 | 11965㎡ | 朝阳六路以南 |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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