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的刘富苍,是西咸新区泾河新城高庄镇寿平村四组村民,2017年10月1日被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河湖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为“市民河长”。担任“市民河长”以来,以爱水、护水为己任,工作尽职尽责,如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尽到了自己的责任。
每天,他按时巡查河道,及时掌握辖区内各种情况,贯彻落实项目主体责任,牢记于脑中。严格依照“四查三清”等要求自己,认真巡查管理自己辖区,已成为常态化。努力逐步实现“一年治污水,三年剿劣水,五年全治理”的“一三五”治水目标成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巡查中,严格要求自己,对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进行举报和处理。2018年以来,先后对以前容易发生的乱倒垃圾、乱挖乱踩现象进行了严格管控,查处二起违章违法行为,对乱倒垃圾进行了整治,对乱挖乱踩车辆进行了扣留、处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12月5日,本人受到了镇政府的表彰奖励,在工作中还多次受到主管干部的表扬。还能积极协同配合其他同志和上级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每天坚持巡查河道,做好巡查记录,每次巡查拍照留下巡查痕迹,巡查时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对解决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用最快的时间和速度解决存在问题。认真,是他的工作特点。他经常提醒自己,只要认真就没有干不好的事。“我一定会认真学习相关河道知识,学习基层河长管理办法,牢记自己职责,管好自己辖区范围,向上级交一份完美答卷。”刘富苍说,一定会牢记习主席指示,“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造福百姓、造福子孙后代,相信自己一定会做得更好更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