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工作文件精神,保障广大农民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持续生计,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促进城镇建设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举行西咸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成果听证会。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2026年11月17日下午14:00—16:30,西咸大厦930会议室。
二、会议内容
听取听证会议代表对西咸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重新公布成果的意见、建议,并接受质询。
三、申请资格: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西咸新区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申请人需熟悉和关注西咸新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情况、具备一定专业知识,有较广泛的代表性。
四、报名方式:
凡拟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和法人,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将申请表电子版(详见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1156073841@qq.com,申请人须同步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五、资格确认:
听证会代表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新区资源规划局在审核报名有关资料后,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将电话告知,确认参会资格。
六、参会代表注意事项:
1、听证资格一经确认,听证会申请人应按时参加听证,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取消其听证资格。逾期不参加听证会的,视为对听证内容无异议。
2、听证会议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并有权对拟听证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发表意见和质询,查阅听证记录;
3、听证会议代表应当忠于事实,实事求是的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4、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申请表.docx
陕西省西咸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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