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中央宣传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条例》要求,做好经费管理工作。
提高政治站位,筑牢厉行节约坚固防线
中央宣传部深刻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部务会在研究经费安排时,多次强调要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安排经费支出,把贯彻落实《条例》要求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和纪律要求,以厉行节约为经费管理的基本遵循,努力筑牢厉行节约的思想根基和制度防线。
强化宣传培训,凝聚厉行节约的思想共识。加大厉行节约宣传力度,通过汇编制度、印发通知、座谈交流、上门服务等方式,帮助干部职工及时掌握政策要求,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坚持每年举办财务工作培训班,把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在年度培训基础上,常态化开展预算、财务、采购等方面专题培训,让厉行节约成为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钱管物,对标厉行节约工作要求,持续完善预算管理、经费支出、资产采购、审计监督等制度体系,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外事经费、公务卡管理等作出专门规定。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切实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意见》,将厉行节约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结合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出版、影视等方面经费支出标准,制定预算项目经费管理办法60余项,努力做到制度严密、标准清晰,为科学精准编制预算、从严从紧安排支出提供制度依据。
强化管理监督,把厉行节约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内容。健全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评估机制,从预算管理、经费支出、资产采购等各方面评估经费管理情况,根据评估结果指导相关单位落实整改要求,将评估结果、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树立鲜明工作导向。把厉行节约作为内部审计和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常态化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及时反映发现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建立定期评价监督、及时整改完善的工作机制。
优化预算编制,夯实厉行节约源头基础
《条例》提出,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中央宣传部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把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作为经费管理的重要基础,坚持将厉行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强化预算编制评审评估。积极将零基预算理念引入部门预算管理,推动预算安排从“基数+增长”向“零基预算”转变。持续推进项目整合清理,归并小散项目,整合支出内容相似项目,及时终止任务目标已完成项目,着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逐年扩大部门预算评审覆盖范围,坚持先明确工作任务、再研究经费安排的预算编制原则,将科学预计经费支出进度作为预算评审重要内容,严格依据充分性、项目可行性、资金合理性的审核论证,充分发挥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编制中的积极作用,从源头上节约预算资金。
坚持有保有压安排预算。聚焦主责主业合理安排经费,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以做实预算项目库为抓手,合理设置项目优先排序,区分轻重缓急,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围绕重点项目、重要任务、重大工程做好经费保障,更好发挥预算资金支持事业发展的积极作用。严格控制国内差旅、会议培训、节庆论坛展会、“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维护支出,压缩委托业务费。
不断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加大财力资源统筹力度,严格执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全部收支纳入预算安排,对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单位减少或不安排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对资金结转较多或形成结余的项目,减少以后年度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综合考虑执行情况安排预算,推动预算资金向执行快、效果好的项目倾斜,对预算执行进度慢的项目适当减少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着力优化预算支出结构。
强化预算执行,把好厉行节约关键环节
《条例》提出,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中央宣传部坚持把预算执行作为经费管理的重要抓手,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抓好执行,着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和效率。
规范预算执行管理。落实重要经济事项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分级授权审批和“管钱与管事分开”的内控机制,有效管控经费审批风险。推动业务部门及早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论证、实施管理、结项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要求,努力构建科学的预算执行机制,做到预算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执行。
抓好重大项目执行。研究制定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预算项目立项、实施、结项全过程管理机制。每年编制重大预算项目管理清单,财务部门与业务部门协同推进重大预算项目执行管理。在立项阶段,逐个项目细化研究论证和经费审核,提高决策科学性;在实施阶段,加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检查,督促项目单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在结项阶段,同步开展结项验收、绩效评价和经费检查工作,在提高预算执行进度的同时,更加关注预算执行质量。
严把支出审核关口。严格按照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审核经费,严禁超预算、超标准支出,对有明确标准的支出,要求在标准限额内据实列支,不得直接按标准上限结算。建立并严格落实大额经费支出检查要求,通过组织专项经费检查、引入第三方审计等方式,持续加大经费检查力度,根据检查审计工作成果在预算范围内安排经费,有效防止预算资金在项目单位闲置沉淀,提高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
注重跟踪问效,提升厉行节约综合效能
《条例》提出,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中央宣传部注重全过程绩效管理,构建起涵盖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的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工作链条,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积极作用。
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把夯实预算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管理工作重要基础,集中财务、业务、绩效方面专家逐个项目研究设立绩效指标,形成共性指标和分行业分领域指标体系,探索建立预算绩效指标库。强化绩效指标动态管理,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等工作时,全面梳理绩效目标设置和实现情况,研究提出绩效指标设置优化建议,不断完善绩效指标体系,更好发挥绩效目标对项目实施的“指挥棒”作用。
做实绩效执行监控。把预算执行监控作为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保障,将绩效运行监控和预算执行监控结合起来,实现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按月统计通报预算执行情况,对重大预算项目执行、机关运行成本、“三公”经费等重点支出进行分析,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执行监控发现的偏离情况,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在落实绩效自评全覆盖要求基础上,每年有针对性地选择重点项目、重点单位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和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逐步扩大部门重点评价覆盖面,形成绩效评价工作合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政策设计、完善实施方案、细化制度规定、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更好发挥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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