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已持残疾人证因证件残损影响使用的持证残疾人
二、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表2) | 1 | 原件 | 街办领取,现场填写 |
2 | 有效居住证(经常居住地) | 1 | 原件 | 注:仅“跨省通办”申请人须提供 |
3 | 白底两寸照片 | 1 | 原件 | |
4 | 已残损的残疾人证 | 1 | 原件 |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监护人到经办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2、现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表2)》
3、后台审批、制证。
4、经办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注:“跨省通办”申请人由户籍地邮寄至指定地点)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五、联系电话029-380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