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迁入本辖区的残疾人。
二、办理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所规定的迁入标准。
三、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四、所需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身份证 | 1 | 复印件 | 本人及监护人 |
2 | 户口本 | 1 | 复印件 | 本人及监护人 |
3 | 白底两寸照片 | 1 | 原件及电子版 |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或监护人到经办窗口提交资料
2、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表1),社区核实盖章。
3、西咸后台审批、制证。
4、经办窗口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注:凡2018年以前通过目测评定核发的残疾人证办理迁移的,办结迁入后,须重新进行残疾评定)
六、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七、联系电话
029-380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