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基金申请材料

一、办理对象

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

二、申请材料

由申请人本人或代理人填写《陕西省退役军人关爱基金援助项目申请表》一份,并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直接受助人身份证复印件(未办理身份证的未成年人,需提供监护人户口薄复印件和直接受助人户口簿页复印件)。

2.退役证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申请援助类别证明材料:

(1)生活困难类援助:提供当地政府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复印件或者低收入认定告知书复印件等证明资料复印件。

(2)医疗类援助:提供本人或家庭成员医院诊断书、病历证明、医院结算票据以及报销票据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3)教育类援助:政府认证的贫困证明,本人及子女入学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票据等材料复印件。

(4)就业创业类援助:提供项目策划书、项目评估材料、工商、税务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场所实景照片、主要设备及产品文字、照片及影像资料等材料复印件。

4.申请人为非退役军人本人的,需提供能够证明退役军人与申请人之间直系亲属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

5.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姓名相符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一份,申请者在银行卡复印件上写明户名、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支行信息。

三、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上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四、咨询电话:

029-380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