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符合规定标准的优抚对象

二、办理条件:

办理对象需为优抚对象中以下身份:

类别门诊补助(人/年)住院报销

1-6级残疾军人

100%

100%

7-10级残疾军人

360

50%

烈士遗属

360

50%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

360

50%

病故军人遗属

360

50%

在乡老复员军人

360

50%

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360

50%

“两参”人员

360

50%

三、所需材料:

序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

身份证

1

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

2

户口本

1

原件及复印件

首页及本人页

3

医院相关证明

1

原件

住院:住院总发票(医保联)、费用结算单、

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

门诊:门诊病例、门诊发票、门诊费用结算单、医生开具的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诊疗记录单

4

陕西省西咸新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申请

审批表

3

原件

窗口填写

四、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经办窗口提交所需资料

2、现场填写医疗补助申请表(本人或工作人员)

3、填写完毕与申请人确认金额

4、工作人员签字、加盖街道办印章

5、提交至西咸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

五、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办理地点:上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六、咨询电话:

029-38035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