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乡村兽医备案登记情况公示
(第四批)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国发〔2020〕1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后续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46号〕要求,现将西咸新区符合条件的乡村兽医备案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2026年4月22日—4月26日)
监督电话:029-33138502
附件:
西咸新区乡村兽医备案人员登记表(第四批)
| 备案编号 | 姓名 | 性别 | 从业区域 | 备案时间 |
6197000017 | 刘闯 | 男 | 建章路街办 | 2026/4/21 |
西咸新区基层工作部
2026年4月21日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052号